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1、項目編號:MNDCQ2024084(3)
2、競價標的:霞浦縣松港街道東興社區(qū)山河路2號霞浦汽車南站1間店鋪及鹽田汽車站5間店鋪租賃使用權。霞浦汽車南站位于霞浦縣松港街道山河路2號;鹽田汽車站位于霞浦縣鹽田鄉(xiāng)新街23號。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該公告中金額數字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序號 |
標的 |
面積(㎡) |
年租金掛牌價(元/年) |
交易保證金(元) |
1 |
霞浦汽車南站出站口1號店 |
66.6 |
61500 |
20000 |
4 |
霞浦鹽田車站101D店 |
12 |
1500 |
200 |
5 |
霞浦鹽田車站102D店 |
31 |
5000 |
500 |
6 |
霞浦鹽田車站103D店 |
21 |
3400 |
400 |
7 |
霞浦鹽田車站104D店 |
90 |
11700 |
1200 |
8 |
霞浦鹽田車站105D店 |
20 |
3400 |
400 |
3、產權證書號:霞國用(2009)第0173號(地類用途:綜合);霞國用(2013)第4090號(地類用途:交通運輸)
4、裝修情況:簡易裝修;
5、租賃期限:標的1租賃期限為叁年;標的4至標的8租賃期限為壹年。
6、合同履約保證金:首年成交價的2個月租金;
7、(裝修)免租期:無
8、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
9、租金遞增方式:標的1租金遞增率為每年3%;其余標的無遞增。
10、主要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商鋪;
11、限制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不得在標的物內進行“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在租賃物內存放危險物品;不得有油煙,噪音等影響周邊住戶的擾民行為。
12、是否有優(yōu)先承租權:是
13、原租賃合同到期日:標的1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為2024年10月30日;標的4至標的8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為2024年6月30日。
14、合同的簽訂:結果公示結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結果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
15、風險揭示(不確定性事項):(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方移交的廠房、設施設備的結構及用途,如確實需要變更的需經委托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并承擔相關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經營者負責;如承租方不負責恢復原狀,委托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2)承租方需安裝任何設施設備,必須征得委托方書面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xù),費用由承租方自理,經營期滿后自行處理;如未經委托方同意和未辦理相關手續(xù)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6、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行
開戶賬號:0000024507886012
若競價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還保證金函件的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公開招租項目的保證金在扣除傭金(若有)后的余款無息返還承租方,或做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及交易價款匯入委托方賬戶。
二、意向承租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四、交易傭金:詳見競價文件第二章《網絡競價須知》。
五、公告時間: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4日。
六、看樣、注冊網絡會員賬號并對接租賃標的(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時。
七、報名文件的構成:報名文件由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構成。意向承租方必須按照公開競價文件中規(guī)定的格式文本進行填寫和簽章,否則將視為無效。意向承租方向組織方遞交報名文件,視為其已詳細履行對標的企業(yè)及標的的盡職調查,視為對本公開競價文件全部內容及公告內容的認可、同意及遵守,視為對組織方制訂的交易規(guī)則的遵守,視為對披露的《租賃合同》模版內容的認可。
1、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法人證書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簽字并加蓋手印;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5)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自然人報名,無法加蓋公章的,應選擇簽字并加蓋手印,下同)的《公開競價文件》;
(6)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的《網絡競價承諾函》(原件);
(7)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的與本次競價標的相關的《租賃合同》(原件);
(8)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應的被執(zhí)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被執(zhí)行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經意向承租方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章);
(9)其他證明文件(若有)。
2、意向承租方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意向承租人,可參與競價;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意向承租方,組織方和出租方無需作出解釋或說明。意向承租方應按本公開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和地點遞交報名文件,逾期送達(或寄達)的報名文件將不予接受。報名時間截止時間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銷已遞交的報名文件。如堅持要求撤銷的,適用本公開競價文件保證金條款的相關規(guī)定。
八、公開競價文件的修改和補充
(一)在公告期內,出租方可通過組織方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開競價文件的內容,該補充通知作為競價實施方案的組成部分,和公開競價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競租人(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一)本合同終止(含提前解除合同)當日,承租方應將租賃標的、資產、設備及附屬設施完整地交付給出租方,并將承租方租賃期間的附合裝修物無償轉移給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含解除),承租方所有物品自行處理,承租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含解除)之日起3日內將自己的物品搬出租賃場所并清場;若逾期未搬出租賃場所,該物品視為承租方的遺棄物,出租方有權任意處置該物品并予以清場,處置物品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無須向承租方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租賃標的水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及因承租方使用標的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四)其他交易條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十、其他說明:
(1)以上租賃標的介紹系出租方提供,僅供參考,具體標的現(xiàn)狀意向承租方應自行查看了解,參與競價即視為已經完全知悉且接受租賃標的現(xiàn)狀。
(2)本公開競價文件提及的時間皆為北京時間,貨幣指人民幣。
(3)其他:若競價標的不成交,則本公告自動延長至2025年6月24日,每次延長期限為五個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十一、咨詢、報名電話:0593-2292676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報名地址:福建省寧德市東僑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閩東東路15號金禾商務中心12層有信公司業(yè)務部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